南京合同诉讼律师
详情股权代持下隐名股东的法律风险,《公司法司法解释三》对隐名股东进行了规定 一:概念,股权代持下的隐名股东,又称为匿名股东,是指实际出资人或者认购股份的人以第三人名义履行出资义务或
南京合同诉讼律师咨询,合同诉讼是指合同的当事人因涉外合同的履行、条文释义及其他方面发生争议,而向我国人民法院起诉从而引起的诉讼 《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 "因合同(hetong)纠纷提起
南京涉外离婚律师事务所,在涉外合同诉讼中,如果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不在我国境内居住的,这就需要在诉讼期间和审理期限上作出与国内合同诉讼的一般规定不同的规定以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的
南京经济合同律师事务所,签订经济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因此,当事人在签订经济合同时,必须遵循一定的基本的原则,根据《经济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在签订经济合同时,必须遵守以下
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 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当事人就是被告,诉讼开始后,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
知识产权法律事务,为客户提供以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技术合同法、信息网络法、商业秘密法、不正当竞争法、反倾销法等为主要内容的全方位知识产权法律服务 公司知识产权的产生